如何评价冯小刚电影《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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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影 发表于 2023-9-29 17:12:40|来自: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冯小刚电影《芳华》就要上映了,之前撤档,还以为上不了,黄轩主演的,貌似黄轩要火,冯小刚这几年的电影情怀越多越浓,年轻时的幽默逗趣风格没有了~~~大家看了都来说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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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napark 发表于 2023-9-29 17:13:37|来自: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时隔快五年,说说当时的感受。
暴雨中的春梦
我是个喜欢在户外下着暴风雨的时候呆在屋子里睡觉的人——户外的愁云惨雾和雷霆风暴与我无关,那些安全的慌张不过是大概率到来的光明的未来的点缀——一觉醒来,天气必然会转暖,绿树一定会发芽,阳光如果不出意外会射进我的丝绒窗帘的缝隙洒在我湖蓝色的床单上。
和很多人不同的是,这片子最打动我的倒不是那些血腥的战争、鲜美的肉体和纠结的情愫———事实上这个电影在那时感动我的是文工团解散那晚的激烈的嚎哭与宿醉、刘峰重回文工团时穗子的那身和我母亲年轻时同款的、可以勾勒出乳房曲线的黑色高领毛衣和弥漫在空气中的(对穗子而言)充满了希望和慌张的淡淡哀伤。
虽然即将告别朝夕相处的战友,虽然全然未知的生活让自己的心在小鹿乱撞的同时有些许恐惧,但她很明白,这些小小的哀愁和无数块可以纵情驰骋的处女地、无数个过去被视为绝对的禁忌的开放、和文工团外几乎快要完成的可口可乐海报相比…根本不算什么。
我已经有好多年没有这种感觉了。
我经常对我母亲说,你是不断得到的一代,相比你来说,(不论我的同龄人是否愿意承认)我认为我是不断失去的一代——从小时候惯以为常的能在电视上看到的日本动画到游戏里的骨头、从随意就能从迅雷和快播上看到的成人影像到一个个熟悉的明星的消失、从从漫展上的大尺度同人本和穿着性感的coser与车模到音乐软件上的一排排灰色、从可以随意出入的母校到想玩就玩的密室逃生、从每周在为看哪部电影发愁到楼下被迫关门的电影院与餐厅、从可以直接开的钟点房到可以在机场现买机票的字面意义上的说走就走的旅行……再到可以在人人网上挂着自己本人的照片畅所欲言指点江山的日子……
时隔五年重新想起穗子和刘峰在文工团重逢时的空气中的那充满了绿树发芽般微微颤抖又略带慌张的忧伤的氛围的时候,我想起多年前高中毕业时的那场聚会,我知道和他们分别后等待着我的是和阔别一年的外乡的恋人的疯狂的暑假、等待着我的是可以锐意进取的大学时光和因为对各类游戏没有监管而出现的如井喷般的数不尽的订单、和与同学们半年后重逢后我会把我的头发染成烈火的颜色(再去把老师吓一跳)…
还记得在军训的最后一天,伴随着有些刺痛的双氧水,我的头发变成了比火还要红的颜色,就像是校门口理发店得ipad里播放的《食人鱼》的鲜血,染发之后我带上豹纹眼镜照镜子时的表情,就像是穗子第一次穿紧身牛仔裤时撅起的屁股。
待到春风传佳讯,我们再相逢。
可惜,俱往矣。
<hr/>最后,我承认人的悲欢并不共通,我确实没办法把自己代入到刘峰,因为不论是性格、出身、经历还是价值观,他都与我差别过大。
至于何小萍,她最能让我共情(或者说我像她)的是她在送刘峰去伐木连之前、走过众人侧目时候的那个表情。
湖光倒影 发表于 2023-9-29 17:14:24|来自: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几个让我在影院小声啜泣的镜头

女主爬在被窝里给父亲写信,写着哭着,在强调和父亲之间微妙的父女关系,明明很在乎对方,因为社会原因无法见面,6岁是最后一次见面,可怜女主成长至今,给父亲寄过去的却是一张偷室友的军装拍摄的照片。满是心酸和心疼。我从小未曾感受过父爱,算是一种感同身受吧

女主成了神经病,军工团最后一次演出,女主着病号服坐在台下,曾经她也是在台上翩翩起舞的娟秀少女,爱舞如命,此刻却双眼空洞,退化成了单纯的小孩,她寒心到什么都不在乎了。随着节奏号角的激流泵进,女主缓缓的抬起手,慢慢舞动。离开座椅,信步在月光下,一个人穿着精神病号服回旋独舞,那些舞者们穿着再华丽,舞台再唯美震撼,不及女主一个人在月光下的惊艳,那一刻只是感受到了敬畏和信仰。

结尾处
操你妈,你敢欺负战斗英雄!
泪崩!
halczy 发表于 2023-9-29 17:14:43|来自: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完了芳华,无限地感慨:那个荒谬年代啊,那些被命运捉弄的人。

何小萍,一个右派的女儿,一个从来没有被爱过被尊重过的女孩,以为参加军到部队,就能改变自己卑微的命运,哪知道那只是自己恶梦一样生活地开始。。。

刘峰,一个如电影里所说,做尽好事,占尽美德的雷锋式好战士,所有人都把他的好当成理所应当,却没有一个人把他当成一个“人”来看待,包括他自己。当一曲邓丽君的靡靡之音唤起他内心柔软的那一块时,有了“爱”的启蒙一抱时,却被当成流氓下放,真是无限的嘲讽和荒谬。

小萍在刘峰离开后,对文工团心死,放逐了自己,上了前线,见惯死生,却在突然成了英雄之后疯掉,而后在病中舞蹈,在潜意识里去祭奠自己曾经憧憬的美好,看到这里真是觉得生活好残忍和好悲怆。

刘峰也上前线,却是抱有一颗求死之心,只为人死可以成英雄,然后被写成词谱成曲让自己爱过的女人唱诵,好让她还记得自己。这就是那个提倡牺牲崇拜英雄的年代对人的思想的摧残和荼毒。

人性,都被糟践成什么样子?可怜而又可悲。

小萍和刘峰,一个是右派的女儿,一个是木匠的儿子,都是微末一样的人。但都有一颗善良而赤诚的心。如电影所说,只有从未被善待过的小萍才能发现刘峰的善良。可是善良的人却从不被命运所善待。为什么?因为善良的人永远看不清那左右时代的翻云覆雨手,永远搞不懂操纵意识形态背后的冷漠和残酷,永远也弄不明白人性的丑陋和猥琐。所以,美好到最后就是被毁灭,赤诚到最后都是被利用,而在匆匆的时代变革下,又被历史的车轮无情地碾过,回首只剩幻灭和无力的沧桑

我觉得这个电影里没有一个是坏人,刘峰,小萍,政委,分队长,肖穗子都是纯洁而正直的人,包括林丁丁,包括高干子女,本质上也都很单纯的人,他们被包裹在文工团这样一个世外桃源里,曾经以为纯真会永远,但是山河巨变,转瞬分崩离析,物是人非,原来大家都不过是王小波所说的,被支配的行货而已。把自己的青春和热血通通当成了旧时代的陪葬品。

严歌苓和莫言是同代人吧,所以看芳华的时候总觉得有点生死疲劳的影子,都喜欢用不动声色的笔触去述说那过去的故事。波澜不惊之下却是震撼人心感伤,美丽的芳华包裹之下的却是无言的痛。

至于冯小刚,他用他圆熟的电影技巧,拍商业片的经验,善于在审查制度下闪躲腾挪的本事,吸收了那些优秀小说的滋养,却又消解了那些文学作品里过于犀利黑暗的成分,呈现历史,细数过去,展示生活,敢于触碰敏感体裁,却又不过分挖掘意识形态中的根源问题,让各方面都能接受,能让一部部优秀的作品搬上荧幕,在现代中国电影的大环境之下,已经非常值得我们为他鼓掌了。
xjqq 发表于 2023-9-29 17:15:34|来自: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多次辗转之后,终于看完了严歌苓的原著,其实看完原著我是不太敢去看电影的,因为故事的开始太美好,太青春。看书的时候已经知道了电影主角是黄轩,一直很喜欢黄轩的笑,暖暖的,有种邻家哥哥的安心感(虽然我也没有),很符合青春的感觉。另一个原因是我觉得我看电影可能会哭晕在电影院,因为看书的时候,就在图书馆哭到被人当神经病。但最后还鼓足勇气,与同学一起,走进了电影院。
一直很喜欢交响乐,而电影开始让我真的感受到了音乐与舞蹈结合的美妙。刚开始女孩们随着乐队的节奏不断变化,在音乐渐渐变得激昂的时候,动作也越来越快,而音乐渐渐平复下来之后,舞蹈节奏也随之慢了下来,这在电影的后来亦是如此,比如《沂蒙颂》。那个从头一直在练的舞蹈,直到小萍生病之后观众终于见到了原貌,看到的时候,真的很惊艳。而小萍在外面的操场上一个人借着月光独舞的一段,也成为了电影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一个片段。(与张艺谋在《归来》中的几个镜头有异曲同工之妙。)那是小曼生病后渐渐康复的一个转机,那也是她的青春里最最美好,最最温暖的记忆,也是她在未来日子不管多难都能坚持下去的念想。
之后画面切到刘峰接小曼来文工团。他就像一个大哥哥告诉小曼有军装了要照张照片给家人,他善良的教这个想要在新集体中获取温暖的女孩如何保护自己。 但却在后来因为晾在外面的衣服,大家的种种嘲弄甚至羞辱。原著里说小曼在这个时候发出了一声凄厉的嚎叫,吓到了所有人。谁都没有想到这个小小的身体里会隐藏着这样的力量,谁也无法体会,是怎么的屈辱让这个习惯了逆来顺受的女孩子竟然发起了反抗。女孩子自以为的小邪恶绝不是一个时代的特产,而是女孩子与生俱来的性质。我曾经在读高中时经历过那样的邪恶,亦懂得,被那样对待过的人,真的不会原谅。这些女孩子中间,他们出身不同,那个特殊的年代让“拼爹”显的更加的重要。高干子弟郝淑雯、上海来的林丁丁、以及箫穗子还有其他的女兵,她们在小曼面前都有一种与生俱来的优越感,而出身不好的小曼从一开始被认定是小偷之后,就受到了所有的欺负。郝淑雯有高干子弟的骄傲,但她也还是义气的,劝说丁丁不要去告发刘峰。而穗子是一个游离在灰色地带的人,她的好没有那么浓烈,坏也就没有那么鲜明,或许还是与自己的家庭及后来所受的教育有关。
做为整个触摸事件的主人公林丁丁,她带着一身大城市的优越感来到那个文工团,她一直目标很明确,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她与摄影干事和随队医生周旋,不明确表态,却享受着所有人的示好。我一直在想,她检举刘峰真的是因为革命性强烈到眼里容不下沙子吗?后来我想,如果刘峰的触摸没有人看见,或许丁丁还会哭,但是哭过之后,还是会继续享受着刘峰示好。但这事情被别人碰到了,并且大有宣扬出去的趋势。刘峰成为了她嫁个有钱有权人的绊脚石,至少会影响到她继续享受其他人的示好。于是刘峰成了她革命纯洁性的牺牲者,他亦为自己的僭越喜欢付出了代价。后来箫穗子与小曼重逢分别时,小曼告诉穗子:“如果你见到林丁丁告诉她,我一辈子都不会原谅她”。我觉得这是作者要说的,这也是观众要说的。
在“触摸事件”发生之后,刘峰被带走协助调查,最后因为认罪态度不好而被下放到了伐木连。审问那段时间很短,但能感受到刘峰的愤怒,除了这些愤怒,或许更多的是失落。这短短几分钟,似乎对那段岁月中一些丑陋的事情做了承认。
刘峰走了,带着对中那个地方满满的不舍与失落走了。那天小曼站在刘峰楼下大喊“刘峰,你明天走的时候我送你”时,小曼一定是幸福的。在父亲走后,第一个善待她的人便是刘峰,她能识得这善良,亦懂得珍惜这善良。那个时候的她也一定是骄傲的,当所有人都对他躲避不及时,只有她,感将自己感情明目张胆的表达。人家说,男孩爱上一个人的时候是胆怯,而女孩却是勇敢,大概就是这样了吧。
自刘峰走后,小曼原有的为数不多的希望和温暖也被一起带走了,她或许想过死亡,但可能还存再见刘峰的念想在文工团里苟延残喘。后来的小把戏被识破,政委将她下放到野战医院。在收到调动消息的那一刻,小曼笑了。这是她自编自导的小把戏,虽然被识破了,但政委和分队长保护了她,当然也是为了保护他们自己的脸面。
小曼在去了站地医院之后,本来有很多次机会与刘峰重逢,最近的时候他们只隔着一个火车皮,但他们没有见到,他们在各自的岗位上完成自己的使命。后来的战争场面,很凄惨、很壮烈,但我相信,这只是战争残酷的冰山一角。和平年代的我们,没有经历过战争,根本不会懂得战争中的惨烈和绝望。中国爱好和平是对的,我们要一直坚持和平!
再后来文工团解散了,大家都各奔东西,政委与分队长的抱头痛哭让我看到了他们对这份工作的爱和不舍。可能对他们来说,文工团不只是工作的地方,还是认识第一个心动的男孩的地方,第一次与心爱女孩牵手的地方,这里有他们最芬芳的青春,亦有他们对所有美好的怀念。刘峰在文工团的人几乎走完的时候回来了这个地方,两次镜头的转换,将“物是人非事事休,欲语泪先流”表达的淋漓尽致。好像还是昨天,大家在这里练舞嬉闹,今天就寂静了,而很多人。可能一别便是一生。
刘峰在坏掉的地板中找到了小曼原来的照片,这似乎是一种重逢的征兆,亦似乎是告诉我们故事未完待续。于是他们远赴千里,去了蒙自,在那个小小的站台上,将含在嘴里十几年的话说了出来:“能抱抱我吗?”不是我“喜欢你”,不是“我爱你”,是“能抱抱我吗?”短短的5个字,百转千回,跨越了生死,终于来到了他的面前。
电影就在他们相互依偎的画面里慢慢闭幕了,我情愿相信这就是他们人生的结局,是大部分经历过生死从战场回来的老兵们的结局,他们在经历过灼人的青春之后,在将自己最美好的年华奉献给祖国之后,依旧能有人互相温暖,相互照顾,知足而安静的走完余下的日子。
以前没有太看过冯导的作品,只是听同学说过冯导的只言片语,抛开人品不谈,冯导能够去认真完成这样的一部作品,从选角、布景、音乐、服装到物品,没有让人觉得尴尬的地方,没有让人觉得煽情的地方,只是慢慢讲一个故事,一个关于一群人的故事,一个关于一个时代变迁下那一群人的故事,故事我听懂了,也被感动了,这样就够了。而如果还能在电影中习得一星半点的善良,那就算是意外收获吧。
另外,看完电影之后我好像有点明白为什么国庆电影被下架了,电影中关于战争的画面还是有一些与国庆主题不符的地方,而昨天是“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需要我们记住战争,并勇敢去面对黑暗,所以电影在今天上映了。(个人看完电影的拙见)
神经 发表于 2023-9-29 17:15:53|来自: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那时他还没有啤酒肚,他还风华正茂,乌黑的头发雪白的牙齿,饱满的大腿,为了一个所有人都充满敬佩的革命事业献出热血和生命,而不是现在无所事事荒度余生的还要被年轻一代轻视的中老年。



  刚看完点映,来谈一下感受,内含大量的剧透,慎点。
  电影《芳华》来自于严歌苓的同名小说,第一次看芳华时思想还浅,当时的《芳华》对我来说是一个披了时代面纱的青春小说,我无法理解一个这样的小说除了主线剧情外的介绍的任何意义。
   电影开场就是一群美好的年轻的肉体在阳光明媚的舞蹈教室里翩翩起舞,乌黑浓密的长发,饱满干净的脸蛋,还有练功服下洁白的大腿,崭新而美好,就像超市生鲜区里色泽鲜艳而饱满的水果一样,又年轻又美好。
  故事虽然有萧穗子展开,但是故事的主角并不是她,而是刘峰和何小萍。
   何小萍出身一个卑微的家庭,父亲在她六岁的时候就被下放,然后她就跟着母亲改嫁,在继父家里,她就是一个多余的人,从没善意对待过,从没有得到过尊重。于是她很努力,终于来到文工团。对于她来说,文工团使她终于摆脱了家庭里的贫乏与恶意,一个崭新的可以寄托美好理想的世界。
  而前来接她的刘峰就刚好给她了这种幻觉。
   刘峰是什么人呢,雷又峰,简称雷锋,天生的活雷锋,一个对每个人都怀有善意的的老实人。我们身边也有可能有这种人,他们勤勤恳恳,他们什么事情只要你说了都会帮你忙,从不说不。而刘峰呢,是这种类型的人的人品的更高一级的升华,他更像个圣人,事事以别人为先,而不像一个有血有肉的普通人。
  何小萍到了文工团并没有像她想象中那样开展新的生活,而是又延续了所有的痛苦。因为想要立刻把自己穿军装的照片寄给多年没见的爸爸,等不及发军装,就穿走了室友的衣服去拍照片,但是没想到因为没来得及去取被室友们看到了挂在了橱窗里的军装照片,虽然得到了室友的原谅,但是成为了矛盾的开始。



  因为在家洗澡每次要一毛五,妈妈不让她洗,只能用水擦身体草草了事的何小萍,到了文工团的浴室突然发现每天都能洗澡,而且是免费的,开心的像个孩子。而又仅仅因为出汗比其他人多一点,被其他人嫌弃,说身上散发着臭味,而没有男孩子跟她一起练舞。
  都是青春期的女孩子,一点点同性的嘲笑都会自卑的抬不起头,更不要说异性了。这时虽然已经腰受伤不能再跳舞的刘峰走出来主动要跟何小萍一起练舞。他眼里没有嘲弄,也没有可怜,只是一如既往的善意,却给何小萍的世界透进来了一丝光亮。


  没有刘峰的善意之前,何小萍世界的光只有一个离开她十几年,连脸只能靠回忆的爸爸。对于爸爸可能什么都记不得了,但是却是她生活里唯一能抓住的光,唯一能把她所有对美好生活的希翼安放的人。虽然现实中所有人都不爱她,但是她有一个远方的爸爸,而这个爸爸可能哪一天就回来了,回来以后她就能再像六岁以前一样,像所有的普通人一样,被爱着,被关心着。
   萧穗子爸爸的平反给了她希望,遥远的梦一下子变成了有可能的了,她哭着在被窝里用手电筒照着给爸爸写信,可没想到这开心的泪水之后,是美梦的彻底破灭。
   何小萍的爸爸死了,她彻底失去了生活里的所有盼头。不,这时候还有一个,就是刘峰,在黑夜里的舞蹈练功房,只有刘峰给她安慰,这时候无论任何一个人的任何一句话,都会让何小萍都不至于绝望到底,于是刘峰在何小萍的心里,从开始就跟其他女孩子不一样,对于其他人,刘峰是不可亵渎的圣人,而对于何小萍来说,刘峰则是她努力想去靠近的温暖。


  刘峰喜欢林丁丁的方式是那个年代专有的,也正是因为这种喜欢方式,那个年代才更值得被怀念,这部电影才会被拍出来,成为一代人感伤的一个梦。
   在现在这个世界里,喜欢太快了,爱也说的太轻易。我们太久没有认真的喜欢一个人,因为合适,因为浮躁,我们谈着easy come easy go的恋爱,或者干脆把心藏起来失去了爱的功能。但是刘峰的爱不一样,他不夹杂任何的不纯粹,他就默默的爱着林丁丁几年,不求回报,所以在被询问是不是想解林丁丁的内衣扣的时候第一次愤怒了,他委屈而又充满怒气的朝审问他的干部喊,你们都太肮脏了,我没有你们这样肮脏的想法!
   可能也不是因为年代的原因,而是因为人的原因,像刘峰这样伟大的爱在哪个年代都是稀少的,真正正直的人在哪个年代都是正直如一的。在这个情节上我很感谢编剧,在书里刘峰在他人的引导下就迷迷糊糊的认了罪,而电影里的刘峰才是我心目中的刘峰!
  刘峰走了,何小萍彻底对这个文工团绝望了,她不再对生活有任何期待了,甚至A角的面前她也燃不起任何对生活的希望了。她日日夜夜待在练功房,比其他人更努力,却一直是B角,甚至在道具组给其他人烫烫演出服,整理道具,A角对她来说一直是她的梦想。
  她谎称发高烧,但是被医生识破,团长将错就错,在演出结束过以后把她下放去了医疗队。
   她笑了,没有一丝负担的笑了,她终于离开了她的梦想开始也是结束之地。
   刘峰走了,去了伐木队,何小萍走了,去了医疗队。小人物的命运在大的时代变革里颠沛流离,不值一提。人人都设法自保,却不知道早已被时代留下了烙印。
   在战争前线,刘峰和何小萍只有一列火车之隔,要说之前刘峰和何小萍的联系只是刘峰的善良,而之后,命运把他们连了起来,经历了不同的人生,却走向了同一个方向。
   何小萍在医疗队见识了太多了生死,经历了生命在面前流失的震撼;而刘峰在被质疑,被冤枉之后仍然没被冷漠的世界刺痛,依然坚持自己。


   在运送物资的行军中,队里都是在芳华年代的士兵,甚至可以说青少年的小孩子,一只美丽的白蝴蝶翩翩飞舞,都能把他们逗的发出笑声,前一秒还在调皮拍着前面队友的小兵,后一秒就被炸的血肉模糊。


   终于把陷入沼泽的队友拉出来之后,看着周围其他队友的尸体,刘峰又哭又笑,那一刻我的眼泪实在忍不住了。我终于对这个年代的人不断回首往事的原因有些理解,那时他们还没有啤酒肚,他们还风华正茂,乌黑的头发雪白的牙齿,饱满的大腿,为了一个所有人都充满敬佩的革命事业献出热血和生命,而不是现在无所事事荒度余生的还要被年轻一代轻视的中老年。
   战争结束了,何小萍在战争里成了一个意外的英雄,但是进了精神科,刘峰失去了右臂,文工团没有存在的必要了,也要解散了,就开了一场最后的演出。
   萧穗子们在台上演出,而彼时的室友何小萍坐在战后受伤的精神科席位上,台上的她们像以前那样跳着以前跳了很多遍的舞蹈,患上精神病的何小萍受到了触动,悄悄离席在草坪上跳起了独舞,那一刻的她仿佛回到了她一个人在练功房的夜晚,过的还没那么糟,还对未来充满希望。
   十几年过了,刘峰成了一个卖书的贩子,老婆嫌他不挣钱他下海打工,结果他打工去了老婆跟大卡车司机跑了。生活即使如此艰难,刘峰依然还是那个雷又峰,他较真,他正直,生活把他折磨的面目沧桑,但是还是没挫了他的那股劲儿。
   所有人都面目全非,除了他和何小萍。当他们一起坐在长椅上,何小萍把头靠在刘峰肩膀上,一些东西变了,一些东西一如既往,所以他们毫无阻碍的在一起了。他们直面过更真实的人生,也就最知足。
   生活没有打败他们,他们把生活打败了。
   在我没看这部电影之前,我很怕这部电影像是冯小刚给他们同时代的人的密码,环环都扣紧他对自己的芳华年代的美化版回忆。但是并不是,作为一个九五后,我看懂了这个电影,我懂他的哀愁,懂他想要把自己经历的美好年代记录下来的心情,时间过去,要有时代的美好留下来。
   如果讲缺点的话,主要是两个有所出戏,第一个是何小萍的爸爸来的信,朗诵者的部分用语觉得特别不生活化,不适合一个在下放的艰难环境里生活十几年的人的台词。
   第二个是郝淑敏隔了十几年遇到刘峰的情绪总觉得太过夸张,表情略微做作。个人浅薄之见,如有不妥,请见谅。
   文工团就像一个小世界,它见证了所有人在芳华年代的爱,青春,热血,文工团关掉了,一部分人的的芳华也嘎然而止,他们四处散落,开始见识生活的艰辛本色,有一部分人,他们芳华永存,时间越久,光芒越是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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