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龄超过十年的员工被辞退,会获得什么样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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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na00101 发表于 2024-1-21 07:59:16|来自:美国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工龄超过十年的员工被辞退,会获得什么样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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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与伦比 发表于 2024-1-21 07:59:51|来自:美国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我接手的900多起案件中,工作十年以上被辞退的大约有个30起左右,但我会根据自己处理案件的结果,希望给所有看到这个回答的人,一个最正确的答案。
首先我们看看,劳动法关于辞退10年以上的员工,是如何规定的。
其实满不满十年,公司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标准都是一样的,满10年了,员工可以要求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而签了之后,对于赔偿来说没有影响。
而单位辞退了10年工龄以上的员工,是否有补偿,有以下三种情况:
1、违法解除,单位没有合法的理由辞退,应该支付赔偿金,即一年两个月的工资,2N
2、合法解除,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规定,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即一年一个月的工资,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的,应该支付N+1
3、一定补偿没有的,如果员工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情况,例如严重违反公司制度、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被判刑,单位辞退的,不需要支付任何补偿金或者赔偿金。
关于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常见问题,
是否为铁饭碗,其实是不存在的,公司如果有合法的理由,比如遵照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规定,还是可以合法解除劳动关系的。
劳动者个人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都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因为不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关于应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工作了十年,一般都是人到中年了,这个阶段身上的担子是最重的,这个时候被裁员了,应该怎么办呢?
首先切记,不要一上来就要赔偿,一般工作的年限都不短,补偿金或者赔偿金不是一笔小的数目,应该要求公司出具书面的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最好有公司公章及经办人签字。拿到之后,根据上面的理由(效益不好,或者违反公司制度等)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
经济补偿金是指公司有合法的理由,劳动合同法中第46条规定的情形。
赔偿金是指违法的理由,年龄大了,业绩不达标,直接解雇的,以重大情况发生变化,但是无法证明重大变化直接解雇的,是2N。
可能埋的雷(工龄十年被辞退员工亲身经历):
要求员工先签辞职报告,给领导一个好态度为由,便于HR向公司领导为员工争取经济补偿,但是一会儿就说老板不同意,劳动者仲裁,公司拿出辞职报告,这是员工先签的,员工是一定会败诉的。
想解雇员工的,首先要求员工先签公司的离职申请表,理由就是所有离职的员工都需要签,签了才能结清工资,但是员工签完就收走了,后续就拒绝赔偿,劳动者申请,公司拿出离职申请表,并在里面写个人原因辞职,劳动者败诉,
以各种理由(比如疫情)要求员工先辞职,在家待岗2个月,2个月后择期回来上班,这2个月工资仍正常支付,不签字的直接解雇,并且之前的工资扣掉不给发,员工害怕没工作,基本都会签,但2个月之后,仍不通知回去上班,再一问,告知你自己辞职了,仲裁之后,还是失败。
公司劝退,以在员工档案中留下不良记录,新公司背调诋毁等,让劳动者写辞职报告,写了之后,后悔再仲裁,以公司胁迫为由要求支付赔偿金,一般都会败诉,因为员工一般证明不了是被胁迫的。
公司解雇后,要求员工办离职手续,在一大推文件中留白,然后私自添加公司与劳动者已协商一致或员工个人原因离职等内容,后续拒绝赔偿,申请仲裁,败诉。
自己付出了十年的时间,最后落得了这么个下场,可悲啊。
愿世间没有无良公司——略懂劳动法的炜智

weigogo 发表于 2024-1-21 07:59:56|来自:美国 | 显示全部楼层
工龄超过10年的员工被辞退能获得多少赔偿,主要看该员工是因为什么原因被辞退的:
1、符合法律规定原因的正常辞退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也就是说,就算员工工龄超过10年,但如果属于以上三种情形,那么公司只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因企业经营状况被辞退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 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 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出的经济补偿金的标准请参照劳动法第四十七条。
这种情况下被辞退的员工,可以获得月工资N倍的经济补偿金,这里N指的是在公司工作年限,不过补偿是有封顶限制,具体请看下面条款。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和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3、企业违法辞退员工

简单来说,就是企业辞退员工的条件不符合劳动法的规定,那么就属于违法辞退。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八条和第八十七条规定,企业需要支付员工月工资2N倍经济赔偿,N指员工工作年限。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 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4、因员工个人过失导致被辞退

如果员工犯了重大过失,符合劳动法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况下,那么即便工龄超10年,单位辞退该员工是不需要支付赔偿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需要注意的是,工龄超10年多数情况签订的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无论是无固定期限还是固定期限的合同,解除合同的方式、需不需要支付赔偿金,以及应该支付多少经济补偿金都是相同的
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等于公司不能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九条(过失性辞退)、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辞退)以及四十一条(经济性裁员)的规定与劳动者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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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ngjue 发表于 2024-1-21 08:00:41|来自:美国 | 显示全部楼层
因为问题中辞退原因不明,所以以下分情况讨论。
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符合法律规定,且属于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的,有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给劳动者。
属于合法解除且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
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为题中描述是被辞退,所以排除(一)项中劳动者主动提出离职的情形。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公司违法辞退的,公司应当按照经济补偿金的两倍支付赔偿金。
赔偿金的支付情形,即不符合《劳动合同法》中公司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辞退劳动者的。可以见简单的理解为前面描述的经济补偿金支付情形外的其他情况解除劳动关系的(这个理解只是为了便于记忆,并不绝对)。
ahgwork 发表于 2024-1-21 08:01:31|来自:美国 | 显示全部楼层
“工龄超过十年”的员工被辞退能获得什么样的赔偿(“经济补偿金-N”或“违法解除赔偿金-2N”),是一个递进的判断过程。
第一步:单位使用以下五种理由辞退员工,需要给员工支付补偿(就是所谓的“N”):

1.以员工不胜任工作辞退;
2.员工患病,以医疗期满为由辞退;
3.以劳动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形发生重大变化为由辞退,比如公司架构调整岗位消失,或者异地搬迁等;
4.以公司经营困难为由辞退;
5.以劳动合同到期为由终止劳动关系;
第二步:判断“工龄超过十年”的员工是否符合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

员工在同一个单位连续工作超过10年,这种情况下,员工就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
虽然员工在不同单位,累计工龄超过十年,但是员工在最后这家单位连续签订两次或两次以上劳动合同,也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
第三步:判断单位解除行为是否违法

如果员工满足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时候解除,只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N:
1.员工没有达到“在同一单位工作满15年且距离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条件
2.单位使用1、2、3、4这四种理由辞退员工
3.单位的解除流程合法
除此之外,单位辞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员工,基本上都属于违法,要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2N。并不是单位辞退“工龄超过十年,但不满足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员工,就不会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是一个系统的工作,造成违法解除的原因也是复杂多样的,如果单位在操作解除时:解除流程不合规;适用解除理由不当;在不当的时机辞退了不该辞退的员工;无理由辞退等等,都可能导致解除行为违法,这时,单位需要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就变成了违法解除赔偿金了(就是所谓的“2N”)。

寻找机会 发表于 2024-1-21 08:02:19|来自:美国 | 显示全部楼层
十年工龄产生于同一家企业,被辞退,赔偿问题《劳动合同法》中有着很明确。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Vilianajes 发表于 2024-1-21 19:17:42|来自:美国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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