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农红军、八路军、新四军和中国人民解放军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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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nds 发表于 2024-1-17 13:31:37|来自:福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国工农红军、八路军、新四军和中国人民解放军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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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man 发表于 2024-1-17 13:32:30|来自:福建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这事挺复杂的,因为“新四军”的番号直到1947年初才撤消,而“解放军”的称谓最早在1945年8月15日就已经出现,时任八路军山东军区司令员兼政委罗荣桓,提出了将部队番号改称“人民解放军”,山东军区机关改称山东解放军总部,并且在8月末的延安文件中得到了确认。先说明一个根本区别:八路军和新四军是“国民革命军”的部队番号,是联合抗日的产物,而解放军是人民军队自己的名称。
另外一点重要的区别,“解放军”的名称并非是部队番号,更不是哪一级部队的建制,而是人民军队的正式全称,好比二战期间的“苏联红军”或者“德国国防军”一样,而八路军是“路军”建制的一个作战单位,其级别比普通的“军”略高,全称是国民革命军第八路军,同样当年还有第五路军(李宗仁)、第十七路军(杨虎城)、第十九路军(蔡廷楷)等我们熟知的部队番号,它们的建制和级别是对等的。
至于新四军,其全称是国民革命军新编第四军,就是一个普通的“军级”番号,跟我们熟悉的新一军(孙立人)、新五军(陈林达)、新六军(廖耀湘)在严格意义上是完全相同的。第八路军和新编第四军的番号,都是在国共联合抗日期间,由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军政部颁给我党领导的红军部队使用的,以便于统一抗日军队的作战序列。
1937年红军改编时,在陕北地区的红军部队已达72000余人,这里面包括长征过来的红一、红二和红四方面军,原在陕北坚持斗争的陕北红军(原红26、红27军等部)以及后来“扩红”发展起来的部队。而南京军政部虽然给了一个“路军”的番号,却没有给军级番号,并且规定只能编组三个国防师,因此第八路军总指挥部之下,是直接下辖第115、第120和第129三个陆军师,共有46000多名红军指战员(主要是精锐作战部队)编入了“第八路军”。
也就是说,还有26000多红军指战员并未实际入列,而是以边区警备部队、留守兵团、晋绥联防军的名义完成了改编,并且仅仅在一个多月后,军政部重新给第八路军授予了“第十八集团军”的战时番号,所以后来在与重庆方面沟通的正式行文中,我军的落款均是第十八集团军总司令部。只是由于“八路军”的名号已经在华北打响,所以也就继续沿用了这一称谓,但只是俗称而已,并不专业和准确。
至于新四军,则是根据国共谈判达成的协定,将红军主力长征后留在南方八省各游击区的部队,统一整编后颁发的番号。首任军长叶挺将军为了纪念北伐铁军第四军,提议部队番号为“新编第四军”,并且得到了军政部的批准。由于最初集结的红军游击队只有10300人,所以未设师、旅等建制,军部直接下辖四个支队,每个支队再设两到三个团。
八路军深入敌后开展游击战争和开辟抗日根据地之后,部队规模得到了长足发展,各师分别组建了若干大的军区,比如第115师成立了晋察冀军区和山东军区,第129师成立了晋冀鲁豫军区,第120师成立了冀中军区和晋绥军区等,对内是以军区名义实行领导,对外则仍然保持三个师的番号,这也是斗争的需要,比如第129师师部就兼晋冀鲁豫军区司令部,一套班子两块牌子。
各军区也没有再建师级部队,而是在各师作战序列内增加编制和新建“旅级”番号,以及纵队、独立团、游击支队等武装,比如第115师挺进山东的部队,通过与山东纵队的合编发展,到抗战胜利前,已经从最初的1个旅发展到五个二级军区、20个军分区、3个教导团、18个主力团和4个独立旅。这期间各军区都出现了新编旅、教导旅的番号,已经不再是每师仅辖2旅的状态,尤要分清。
特别要注意区分一点,即在1941年皖南事变以后,重庆政府已经单方面撤销了新四军番号,而我党领导的武装已经在事实上跟国民政府脱离了关系,所以新四军重建以后的7个师都是自拟番号,八路军扩建的各旅、各团的部队番号,也是我方自己的作战序列。比如新四军的3师、4师、5师,也都是八路军南下部队改编的,跟重庆军政部不发生关系。
只是在独立发展的前提下,为维护联合抗日的大局,各军区部队仍然沿称第八路军、新四军(不强调第18集团军的番号,已经是一种明确态度)。到抗日大反攻和日本投降阶段,各军区已经出现了师级番号,比如山东军区就将所属二级军区整编为8个师、12个警备旅,加上各军分区部队已达230000余人,并且为了与蒋政权的军队区别开来,从1945年8月起已经开始使用“解放军”的称号。
1946年起随着蒋军大举进攻各解放区,原八路军、新四军、东北民主联军和其他各地区我方武装,陆续开始改称人民解放军,部队编制则形成了野战军和地方武装两大类型,野战军的作战序列一般为:军区(野司)、纵队、师(旅),地方武装则主要是军分区、独立团(营)等等,所有的番号都由各大军区自拟。不过这一时期全军尚未统一序列,群众对我军的称谓仍然习惯用八路军、新四军。
直到1948年11月1日,西柏坡正式发出《关于统一全军组织及部队番号的规定》,全国各战区的人民解放军才实现统一称谓,并且划分为野战部队、地方部队和游击部队三类,于是出现了我们熟悉的四大野战军和华北军区野战部队,以及大批的地方部队。所以八路军和新四军的番号,到1941年以后,已经不仅仅是建制名称,而是军队阵营的代指。
部分军迷总是把八路军和新四军的部队规模错误的解读,就是没有理清“军队称谓”和“部队番号”的区别,不妨可以这么解释:八路军和新四军在早期是部队番号,代表着两种建制,而到了1941年以后,已经成为我党领导武装的军队称谓,其所辖的部队番号,跟重庆政府已经没有任何实质性关系,当局面发生变化和条件成熟时,便统一改称为了人民解放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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