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评价罗翔教授在废除死刑方面观点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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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jh163 发表于 2023-11-7 06:51:15|来自:陕西西安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罗翔教授最近(2021年8月13日)的一条视频上了b站热门,他对废除死刑的看法发生了改变。
这大大出乎我的意料,因为很多法学人都说“废除死刑是法学届和律师届的共识”,是不是共识我不清楚,但我的主观感受是废死派都很高调,而主张保留死刑的法学人很难上媒体热搜让我们这些普通人看到。
罗翔这样讲会不会被这些法学人开除法学籍,说“他就是个培训班讲师,他懂个锤子的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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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chao 发表于 2023-11-7 06:51:53|来自:陕西西安 | 显示全部楼层
现代博弈论研究认为,判死刑无助于降低贪污腐败概率。应当提高的是随机抽查率,这个可以降低。
所以你看现在监察委不定期回头看,确实一定程度遏制了贪污腐败。
你可别信格劳秀斯、费尔巴哈、贝卡利亚说的那些鬼话,如果重刑管用,满清十大酷刑、贪官剥皮术的明朝应该是最清廉的。
在犯罪混合策略博弈中




犯罪混合策略博弈

左边数代表警察收益,右边数代表公民收益:
假设:
1、警察侦查了一个良民,此时收益(2,0);侦查抓了一个罪犯,此时收益(4,-10)
2、警察不侦查良民,此时收益(3,0);不侦查抓不到这个犯罪,此时收益(0,4)
你会发现此时不存在纯策略纳什均衡。
那么,如果引入犯罪概率和侦查概率,进入混合策略均衡中,就需要找出混合策略纳什均衡时的犯罪率。
所谓犯罪率问题,引入良民率q,则犯罪率为1-q。
一、在犯罪率混合策略纳什均衡计算时,需要用警察的收益来计算:
警察侦查收益:2q+4(1-q)
警察不侦查收益:4q+0(1-q)
混合策略纳什均衡,警察侦查和不侦查的收益必须相等,即:
2q+4(1-q)=4q+0(1-q),解得:q=2/3。
如果想让警察在侦查与不侦查中采取中立,公民中必须要2/3选择做良民,1/3犯罪。
二、在侦查率混合策略纳什均衡计算时,需要用公民的收益来计算:
公民良民的收益:0xp+0x(1-p)=0
公民犯罪的收益:-10p+4(1-p)
混合策略纳什均衡,公民良民与公民犯罪的收益必须相等,即:
-10p+4(1-p)=0,解得:p=2/7。
也就是如果想让公民在犯罪与不犯罪采取中立,警察需要有2/7几率去侦查。
从警察角度看:(2/7,5/7),侦查与不侦查。从公民角度(2/3,1/3)良民与犯罪。
那么问题来了,重刑是否可以降低犯罪率,也就是是否能够降低(1-q)?
假设我们把犯罪被侦查出的收益改为-20,且理解为判20年,




提高刑罚至-20

警察侦查收益:2q+4(1-q)
警察不侦查收益:4q+0(1-q)
混合策略纳什均衡,警察侦查和不侦查的收益必须相等,即:
2q+4(1-q)=4q+0(1-q),解得:q=2/3。可以发现把判刑10年改为判刑20年,对犯罪率没有任何变化。
由于警察的收益没有任何改变,刑罚高低,对于他是否有动力侦查,没有任何改变。警察对于侦查还是不侦查仍然中立。即新的纳什均衡中,犯罪率依旧没有改变。
到底什么决定了公民犯罪的混合策略?
是警察的收益。如果不改变警察的收益,就没法改变公民犯罪的均衡混合策略。我们改变了公民犯罪的收益,但是公民犯罪混合均衡策略是由警察收益决定的,而警察收益没有变,当然就不能改变公民犯罪率。
新的均衡带来了什么?
他会改变p,也就是警察侦查的概率。
计算公民良民与犯罪新的均衡的需要用警察侦查的收益即:
公民良民的收益:0xp+0x(1-p)=0
公民犯罪的收益:-20p+4(1-p)
混合策略纳什均衡,公民良民与公民犯罪的收益必须相等,即:
-20p+4(1-p)=0,解得:p=1/6。
侦查率就从2/7降低到了1/6。这也是有好处,降低了警察的行政成本。但是并不是降低公民犯罪率(1-q)。
这只是一个简单的模型。我们改变了刑罚的轻重,但是却没有达到预想的降低犯罪率的结果。
在现实中,犯罪分子还会有杀人放火逍遥法外金腰带的侥幸心理(如张子强那种一票吃饱),那么在模型中就是提高犯罪后逃避侦查的收益。




提高犯罪收益

这一样不会改变均衡中公民的犯罪比例,但是会提高警察的侦查率p。所以张子强(当时化名陈庆威)最终也由广东公安成功抓捕。所以你不能说犯罪收益大,就越愿意犯罪。只能说明这种人更容易被公安盯上。公安的日常排查中,也是会更多地审查那些没有身份证的人。这并不是说没有身份证就更天生犯罪人,有身份证的人都很诚信,只是说明如果没有身份证,犯罪了获利更大一些,因为需要更多的追踪调查才能达到均衡。
假如我们真的想降低犯罪率,该如何立法?
从模型得出我们可以提高警察的收益:要么降低侦查的成本把剩下来的经费发奖金,要么每抓一个人成功起诉了给予奖励。或者干脆别管均衡,直接强制设定一个固定的侦查比例,例如现在派出所的不定期跨区巡查机制。但是又会出现一个新的问题,谁来监督执法者呢。现实中纪委、监委也是用这套逻辑来监督党政领导干部的。
icelymoon 发表于 2023-11-7 06:52:14|来自:陕西西安 | 显示全部楼层
场景一;张三做生意,非法融资了一个小目标,然后具备偿还能力,但是在此之前把资产转移了,和老婆孩子离婚了。法院到处查处发现他就是孑然一身,没有财产了,无法执行。但还是会定期检查一下张三的经济情况以便追回受害人的赃款。

张三的姑娘、儿子靠着她爹转移的资产顺利的完成了高等教育,而且过的还不错,最后姑娘儿子分别还考入了政法系统,司法系统。姑娘儿子觉得那些搞了几百个小目标的都没事,我爸这是个事?通过多方运作,张三居然又不是老赖了,也不会定期去检查执行了。第二年,张三故技重施,又非法搞了他一个小目标。
场景二:李四回家路上,看见16岁的女高中生小芳,亭亭玉立,娇羞可爱。心生歹念,将其拖入小树林奸污,事后还在法庭上拒不认罪,并扬言:我又没杀了她,就是和她玩玩嘛。经法院审判,认定其态度恶劣,判处有期徒刑15年。

李四的儿子2年后考入监管他的监狱,并负责平时减刑工作。在其工作期间,多次为其表现一般的父亲减刑,最终李四坐了九年牢就出来了。

——可以参考云南张小果案的前因后果,一个应该在牢里的人,居然在社会上为非作歹,花天酒地。

场景三:王五在保护区生活,保护区有国家濒危动物,社区多次进行宣贯,王五在明知道杀害珍稀保护动物是违法的前提下,依旧在高利润的诱惑下多次对其进行捕杀,并造成此物种功能性灭绝。被国家判处无期徒刑。

王五的孩子坚持认为野生动物是大自然的馈赠,就是给人吃的用的杀害的,并认为不就是没了嘛,换一个继续杀害了吃就行了。在此之后王五的孩子发愤考公成功,并经过多年发展成为野生动物相关专家,提出并呼吁取消相关法律并在社会上产生了影响。

也可以想象另一个场景,取消了【一人犯罪影响家属考公】之后,一边是聚餐宴席上大喝特喝后,执意不听,非要开车回家,最终在路上因醉驾造成了过路的行人身亡。

另一边是没取消【一人犯罪影响家属考公】,聚餐宴席大喝特喝之后本来执意要开车,忽然想到酒驾会影响家人,就出门打个车,或者叫个代驾安全到家休息了,路上的行人毫无安全顾虑,说笑着过马路。


当然,连坐到底合理不合理,是不是一个好办法,大家都不得而知,但是可以知道的是,在一定程度上一定会震慑某些不法分子及其行为。
wrcong007 发表于 2023-11-7 06:52:41|来自:陕西西安 | 显示全部楼层
西方基本政治正确就是伪善,
伪善来自他们的宗教,
废死也是来自宗教,
废死和伪善有完美的宗教统一,
伪善是最廉价的道德上明哲保身。
ahjswjq 发表于 2023-11-7 06:53:21|来自:陕西西安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多法学人都说“废除死刑是法学届和律师届的共识”,但说实话我身边的同事、朋友都不支持废除死刑,甚至多数是强烈反对废除死刑的。
xiaowei2370 发表于 2023-11-7 06:53:40|来自:陕西西安 | 显示全部楼层
他从他机构讲课的时候到他火起来的时候一直都反对废死啊……什么叫最近对废死的转变……看看内容好吗?他说的最近是多近,你提问的最近又是多近?明明是又把老课程内容拎出来炒冷饭。到你这里变成最近在对废死开炮,明明他(最起码从我17 18开始看他)一直在反对废死。
真的笑死,他要被骂五六年前早就被骂了,还轮得到现在发视频你来替他担心?你到底什么时候才开始看他讲课的啊?老观众老学生早就知道的事情。。。
审题能不能仔细点啊。。。不要搞得又开始模糊事实,下次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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